如今,即便是非专业人员,对于高血压的危害性以及降压治疗的必要性也都有了非常清楚地认识。但在100年前,人们对于高血压的看法却并非如此。1912年,Cunningham在加利福尼亚州医学杂志上撰文,对高血压的病理生理机制及其处理对策进行了系统性阐述,今天读起来颇为有趣(见CaliforniaStateJournal ofMedicine1912;10:303-305)。
在该文中,作者首先描述了影响血压的主要因素:1.心肌收缩力;2.外周血管阻力;3.传输动脉的弹性;4.血容量。今天看来这一叙述仍然正确,说明当时人们对于人体血压的形成机制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
关于血压的正常值,作者叙述到“在心脏收缩末期,血压一般波动在110-125 mmHg之间”。这与我们目前定义的血压正常值范围也很接近。对于高血压的诊断界值,作者认为“很难为高血压的确定一个明确的界限,对于一位健康人,若血压超过135 mmHg则倾向于视为血压增高”。这一标准似乎比现在还要严格。
然而,在高血压的治疗方面,作者的观点与我们今天的认识有了很大差别。文中述及:“虽然高血压可能对某些器官产生危害,但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血压升高可能是机体的一种代偿性反应,降低血压可能对肾脏产生不良影响”。“血压之所以升高,是因为人体需要更高水平的血压。我们既不应降低血压,也不应试图阻止血压的代偿性升高”。这些现在看来近乎荒诞的观点,在此后数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占据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