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指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
胡祖才副主任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二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重点是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三是同步配套相关改革。强化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改革政策协同联动,同步推进。特别是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要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强化综合监管,形成改革协同效应。
四是平衡好相关方利益。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等各方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保障特殊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利益,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