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是临床各学科最常遇见的问题之一,常被医生们称为非特异症状、功能性症状、神经官能症等,这也是常常引发或激化医患矛盾的导火索之一。
近期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综合医院工作委员会组织了全国25位精神卫生及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中医科等领域的专家,编写并发布了我国首个“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临床实践专家共识。
症状真实存在,不是患者“想象”或伪装出来的
“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是指患者有症状,但不能用生物医学的病理结构改变和病理生理异常给予合理解释。指一组现象,而非一个疾病,可以躯体为主,也可以精神心理为主,或兼而有之。
虽然进行了体格检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也难以找到器质性病因,或检查结果不足以解释症状,但这并不意味这些症状是患者“想象”出来的或者伪装出来的,它们真实存在,影响了患者正常生活、工作的能力,影响生活质量。
“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如疲劳、疼痛、心悸、气促、头晕和恶心等。有的症状轻微,有的会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功能丧失。单一学科、单一手段的治疗常难以获得满意疗效。也缺乏单一有效方法识别哪些患者需要接受治疗。
推荐药物联合社会心理干预的治疗策略
目前各国指南并不推荐单纯使用药物来进行治疗“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而更推荐药物联合社会心理干预的治疗策略。治疗目标包括:减少或减轻症状;减少心理社会应激;减少或减轻日常功能损害;减少不合理医疗资源使用。
要了解躯体症状、精神状态和情绪问题
常用的筛查工具有患者健康问卷躯体症状群量表(PHQ-15)和健康焦虑量表。临床评估时需详细了解:
①目前的躯体症状、精神状态和情绪问题,以及近期应激性生活事件、不良处境;
②既往有无相似的症状或问题;
③患者对其症状的归因;
④患者以及家属对其症状和疾病担忧的程度;
⑤患者功能受损的程度(躯体功能、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以及在相关人际系统中产生的影响;
⑥患者及家属对治疗和检查的期望程度,以及对既往求助、求医经历的看法。
高风险者可能存在严重的医患关系问题
“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可分为低中高风险三种。其中高风险患者,有持久的躯体症状,有明显功能障碍或功能丧失。医患关系可能存在严重的问题,患者频繁在医院间转诊的情况较明显。
必要时转诊到精神心理科
对于病情较轻者可在各科治疗,必要时转诊到精神心理科;较重者,以躯体专科为管理中心,团队加入精神/心理专科医生,并制定清晰治疗计划,为防加重和慢性化,至少每3个月再评估1次症状、诊断、严重程度和治疗效果。半年门诊治疗无效可考虑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应考虑住院治疗,且多科室合作管理。
权衡利弊使用躯体症状治疗药物和精神科用药
药物治疗应权衡利弊之后使用,其中包括躯体症状治疗用药和抗抑郁、抗精神病以及植物制剂等精神科用药。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滴定增加到有效剂量,并注意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及药物之间相互作用。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综合医院工作委员会, “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临床实践中国专家共识组. “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临床实践中国专家共识. 中华内科杂志, 2017, 56: 15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