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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要建立医疗黑名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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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医学论坛网 来源:医学论坛网 2017-03-22 09:38

     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完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

        《意见》指出,要完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优化和调整医疗机构类别、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人、建筑设计审查、执业许可证制作等规定,推进电子证照制度。

        《意见》提出,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年内取得重点突破。

        《意见》强调,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相关记录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建议健全跨地区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6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为优良信用的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意见》还指出,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提升社会认可度。

        医学,是一门最富有人文关怀和人性温暖的学科。古今中外的许多医学家本着对生命的敬重和对神祗的敬畏,以诚信为基本信条,以仁慈之心爱护病人,以济世救人作为自己行为的道德准则。诚信是每一个医务人员的立身之本、处世之宝,是每一个医疗卫生机构的立业之本。

关键词: 国务院 医疗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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