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记者留意到,该《意见》详细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 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 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谁来承担家庭医生这一主角?
《意见》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家庭医生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来承担。签约服务原则上 采取团队服务形式,该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逐步实现每 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签约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据悉,居民或家庭可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 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该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意见》指出,各地要采取措施,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 差异化政策,引导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可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应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方便签 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签约服务费用怎么付?
费用怎么付?据了解,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现状
新模式现状有点“叫好不叫座”
“送医上门、足不出户的看病模式对于社区养老、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来说,在便利性上有很大优势,而且家庭医生可以定制私人的专属医疗服务,这种崭 新尝试值得点赞。”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所长杨炯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领域市场前景广阔,但就目前试水情况来看,该模式却有点“叫好不叫座”,市场 反响平平。
“一方面,这种走进千家万户的全新医患模式,市场接受起来需要一定时间,双方信任度要重新构建;另一方面,我国全科医生非常缺乏,尤其是有一定 经验水平的全科医生根本供不应求。”其表示,在国外,家庭医生往往意味“全方位的高端服务”;而在我国,更倾向于发展为全民基础服务,但居民一旦需要“自 掏腰包”,就会对团队的技术含量有所要求,所以这一尝试还要在现实操作中不断摸索和改善。
资本市场利好医疗信息化、医疗设备等板块
移动医疗一直是A股市场追逐的热点,曾经牛股频出。因此,在多数机构分析师看来,七部委提出,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将使得A股医疗信息化、医疗设备和第三方检测等三类龙头公司获得直接利好。
西南证券(7.840,-0.08,-1.01%)分 析师朱国广表示,随着医改深入,基层医疗体系发展成为重头,家庭医生的普及提高了医生的覆盖面,通过医疗信息化完善分级医疗体系的连接,将患者信息收集到 专家处理,提升基层诊疗质量。这也意味着,医疗信息化类公司将获得实质利好支撑。且家庭终端配置也有望迎来发展机遇期。
国海证券(7.590,-0.11,-1.43%)分析师孔令峰也认为,随着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将对医疗信息化、慢病管理、第三方检查检测等板块形成利好。
根据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表现,A股市场上,医疗信息化龙头应该是万达信息和卫宁健康(22.960,-0.43,-1.84%)。其中,万达信息(25.920,0.00,0.00%)主要是提供公共事务为核心的城市信息化领域的软件和服务,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增长了25.64%。卫宁健康则从事医疗软件业务,并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医疗设备上市公司中,血压计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九安医疗(17.960,-0.44,-2.39%),布局健康理疗市场的乐金健康,以及具备医用电子设备、医用诊断护理、血糖仪、电子血压计等完备产品线的鱼跃医疗(31.350,-0.42,-1.32%)等也都获得机构的看好。另外,在孔令峰看来,迪安诊断(31.970,-0.03,-0.09%)、美年健康(28.880,-1.02,-3.41%)等第三方检查检测类个股未来的发展空间也将伴随着家庭医生普及而获得发张空间。
链接
十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作出 部署。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18年11月4日。
《方案》提出,试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员可以作为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申请,申请人取得药品上市许可及药品 批准文号的,可以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药品范围包括方案实施后批准上市的新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新标准批准上市的仿制药以及方案实施 前已批准上市的部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不纳入试点药品范围。
同时,《方案》规定了新注册药品、已批准药品申报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基本程序,并对批准证明文件内容、试点品种的说明书及包装标签、试点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效力、审批信息及监管信息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提出,批准上市药品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持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受托生产企业、销售者等请求赔偿。
有分析指出,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专业分工,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