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30年的等待,中医药法立法在今年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中医药法草案在7月份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之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依惯例,法律草案需经三读方可通过,预计今年12月31日之前,中医药法草案将完成人大常委会一读。”
据记者了解,中医药法立法由于其难度和复杂性,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此次被提上审议流程,可以说是30年来最大的进展。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中医药产业政策、质量管理标准等以法律形式确定,像广州药业、天士力和同仁堂等龙头企业有望从中医药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中获益。
谋求战略地位
中医药法立法于1983年首次提出,距今已30年。在多数中医药界人士看来,中医药法立法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成熟。在国务院2003年颁布《中医药条例》、2009年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背景下,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在加大,只有通过立法才能统一认识,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作为人大代表,仅对中医药立法的议案我就先后提交了5次。此次中医药法草案有望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是议案走得最远的一次。”作为中医药立法的积极推动者,张伯礼深感进程的艰难。
据张伯礼介绍:“两个星期以前,草案起草小组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会。”
“中医药界人士关心的核心内容,草案基本都涵盖了,贴近中医药、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举措提得很细。草案如果最终能够通过,将是一部从根本上推动中医药快速发展的法律。”
目前,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形势较好,很多中医药界人士认为,中医药应被列入国家战略之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中医药发展历史充满了坎坷和艰辛。
1911~1949年,医学界提出中医科学化,提倡废弃中医理论,保留中医的有效治病经验。建国后,在经历中医科学化和西医中国化摇摆后,我国提出要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医。其间,中医与西医之间的争执从未停歇,尤其是1958年以来,中西医结合成为中医发展的基调,大量中成药中添加了西药(化学药)成分。例如,国内抗感冒中成药中,常用的维C银翘片、感冒清胶囊中,都有含量不等的对乙酰氨基酚。
由于中医药缺少清晰的法律界定,中医药产业拓展港澳台、欧美等市场时面临不少的尴尬。
中医药立法有适应当前医疗体制的现实意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指出:“中医药立法是当前医改和发展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需要,鉴于总体医疗卫生资源不足、农村缺医少药、医疗费用上涨较快,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价廉的优势,特别要发挥中医药的医疗保健作用。”
有利统一标准
据记者了解,在中医药法短时间内无法出台的情况下,各地积极出台一些规范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李昱说:“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5P’的质量认 证管理体系,包含了中药材生产质量、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药物临床试验质量、 药品生产质量和药品经营质量等一系列管理规范。各省先后颁布了众多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文件。”
据介绍,国家各部委也纷纷推出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举措。科技部出台“重大新药创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专项;国家发改委出台现代中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工信部出台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行业需求进行科技立项。
一旦中医药法草案得到通过,上述一系列产业政策、质量管理标准等将以法律形式得到确定,不仅会加速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进程,也有助于依据“扶持、促进、发展”的原则促进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部经理郭凡礼指出:“中医药立法有利于统一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和临床用药等方面的标准。中医药产业标准的确立将促使企业不断对自身生产工艺、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提升完善。中医药法的政策导向是扶持创新及技术提升、推进并购重组、提升行业集中度,中医药龙头企业将明显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