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精神病”成为伤医者的盾牌!

2015-10-29 环球医学

近日,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广东接连发生两起疑似精神病人暴力伤医事件:惠州中医医院实习女护士被病人砍断手筋,广医三院一名护士值班时被患者连刺三刀。精神病人暴力伤医该如何处理?如何保护我们的医生?

两起暴力伤医事件

10月24日下午3:40,广东省惠州市中医医院菱湖院区急诊室内,32岁的就医男子杨某明突然抱起吸痰器玻璃瓶,冲到附近的一个配液室内砸伤18岁的实 习护士张玉萍头部。之后,他还持玻璃片继续行凶,致使张玉萍左腕伸肌腱神经断裂、多处软组织割裂伤等。随后赶来救援的保安员李上财在控制杨某明时,其头部

头皮也被刺裂伤,也有脑震荡。

据惠州市中医医院介绍,受伤的实习护士并非为行凶者的护理人员,这件事情未涉医患纠纷。经警方证实,行凶者杨某明系惠州博罗人,有精神病史。

而在该事件的前一天,广医三院住院部八楼病区同样发生了一起恶性刺伤护士事件。23日凌晨4:20,28岁的程护士在骨科二病区值班时被一名住院患者持刀刺伤。程护士左脸颊,右肩背部及左手部三处被患者叶某刺伤,目前暂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叶某已被荔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警方通报,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叶某在住院期间经常失眠,心情烦躁,并不时地出现幻觉,怀疑医务人员对其进行迫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如何保护我们的医生?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营养师陈医生说:“我觉得精神病人在就医前应该有相应的备注,比如说他在以前有过精神病或在什么时间发作过等信息,不要真等出了 事才说伤人者有精神病,不要让‘精神病’成为伤人者免受惩罚的盾牌,如果这样就会助长不法行为。为了保证医务工作者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精神病人在就医 时最好有家人的陪伴。”同时,陈医生指出,“要想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我们不能一味地去责怪患者或是要求患者如何去做,身为医护人员,也应该从自身做起,

学会用心去与患者交流,提高自己医术水平的同时也要提升我们的医德水平。”

案例:精神病人伤医要承担刑事责任

备受关注的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大医院)急诊科护士秦女士被砍成重伤案,27日由五华区法院公开对行凶被告人张仁军进行一审。张仁军在庭上说: “我到云大医院急诊室看病,受到医生冷落,就产生报复急诊室医生的想法。”经鉴定,张仁军患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他虽

然有精神疾病,但对砍人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或社会性病态,是对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

2013年8月,由中国医院协会牵头组织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医务人员遭受谩骂和威胁很普遍,2012年有医院发生过医务人员遭受谩 骂和威胁的事件。医务人员躯体受到攻击、造成明显损伤事件的次数也在逐年增加,发生这类事件的医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47.7%上升到2012年的

63.7%.

在对施暴者的分析中,调查发现,多数施暴者受教育程度低。在11个恶性暴力伤医者中,除了37%学历不详者,27%为初中文化程度、18%为小学文化程度、9%为高中文化程度,另有9%为技校毕业。

数据还显示,施暴者中多数家庭比较贫困,贫困比例达到55%.而施暴者职业范围,无业者多达37%,农民为18%.施暴者的另一个特点是家庭多有不幸,其中包括本人离异、父母离异、被骗婚、童年不幸、未婚等情况。

对施暴者的精神调查显示,近四成为性格内向、孤僻、偏执,还有近三成有精神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