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都有不同成度的肝损伤,是无法避免的。肺结核需要用抗结核药物,有些抗结核药物服用4-8周以后,可以造成肝功能受损转氨酶的升高。如果转氨酶轻度升高,不超过正常值的两倍以上,可以继续服用抗结核的药物,同时口服用一些保肝的药物,严密监测肝功能,如果肝功能转氨酶持续升高,可以暂时停止服用损害肝功能的结核药物,同时静脉应用保肝的药物。停药以后同时用了保肝药,转氨酶会恢复正常的。
肝脏有毒性损伤,可以补充维生素K。如果病人存在纤维蛋白原水平降低的问题,除了补充维生素K外,还可以注射新鲜血浆。如果病人转氨酶升高严重且有黄疸,停止服药。如果发生低蛋白血症,就添加白蛋白。
不良反应的处理措施。如果肝脏有毒性损伤,可以补充维生素K。如果存在纤维蛋白原水平降低的问题,除了补充维生素K外,还可以注射新鲜血浆。如果转氨酶升高严重且有黄疸,停止服药。如果发生低蛋白血症,就添加白蛋白。
肺结核本身并不会导致出现肝功能损伤,但由于在抗结核药物治疗中,很多抗结核药物都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所以在抗结核治疗中常规应进行药物保肝治疗,并间断复查肝功能。如果在抗结核治疗过程中,出现肝损伤大多表现为食欲明显减退,全身乏力,右上腹部不适以及全身皮肤黄染等症状。所以在应用抗结核药物治疗结核感染时,应常规使用保肝药物治疗并间断复查肝功能。
肺结核导致的肝损伤需要数月的时间来恢复,平常应该卧床休息,给予足够的热量与蛋白质、维生素类等全身支持疗法。多数病例在停药后能恢复。急性药物性肝损害如能及时诊断、及时停药,预后多数良好。
肺结核肝损伤临床表现主要是腹腔内出血,胆汁引起的腹膜刺激征,按损伤类型和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异。损伤较轻,可能不会有任何的不适感;损伤较重,可能会出现乏力、食欲下降、腹胀等症状;再严重会出现皮肤巩膜的黄染和尿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