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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布洛芬泡腾片 【汉语拼音】 Bu Luo Fen Pao Teng 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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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用于减轻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0.1g
溶解于开水或温水后口服。成人一次0.2g,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0.8g。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次数1-310-141/2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或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饮酒或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本品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并可能导致溃疡;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