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2007年03月12日
沙丁胺醇气雾剂[药典]
Salbutamol Aerosol[药典]
Sha Ding An Chun Qi Wu Ji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化学名称: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3H21NO3
分子量:239.31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呼吸系统药物 >> 平喘药 >>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每瓶14g,含沙丁胺醇28mg,药液浓度为0.2%(g/g),每揿沙丁胺醇0.14mg,每瓶200揿。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气雾吸入。每次吸入0.14~0.28mg,即1~2揿,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揿。
一、使用时除去罩壳帽,配套安装(见图示一、图示二);
二、使用时,瓶身倒置,摇匀(见图示三);
三、缓慢呼气(见图示四);
四、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见图示五);
五、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见图示六);
六、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四、五、六重复操作。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0. 1.同时应用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
2.并用茶碱类药时,可增加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也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过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的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悸,情绪烦躁不安等。反复过量使用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用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
本品为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激动支气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
毒理作用:未时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吸入本品0.20mg,血药浓度峰值为2.95和3.57mmol/L,吸入0.40mg则为1.41和5.69mmol/L。峰浓度出现于吸入后的3~4小时,平均半衰期为4.6小时,48小时从尿排出77.5~96.8%,代谢物和原形物各半。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无色玻璃瓶包装,1支/盒。
24个月。
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
国药准字H1998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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