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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核准日期:2006年08月22日 修订日期:2008年08月28日 2011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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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阿法迪三Alpha D3

Alfacalcidol Soft Capsules

A Fa Gu Hua Chun Ruan Jiao Nang

警示语:

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成份:

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7H44O2
分子量:400.64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维生素、矿物质、复方氨基酸制剂及其它营养 >> 微量元素补充药 >> 钙及骨代谢调节剂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维生素、矿物质、复方氨基酸制剂及其它营养 >> 维生素补充药 >> 维生素D补充药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规格0.25 μg)或象牙色(规格1μg)卵圆形不透明软胶囊,胶囊壳上印有"0.25",后者印有"1.0"字样,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

适应症:

1.骨质疏松症 ;
2.肾性骨病(肾病性佝偻病) ;
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 ;
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 ;
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规格:

(1)0.25μg;(2)1μg

用法用量:

口服。

(1)骨质疏松症患者 :首剂量0.5μ g/天

(2)其它指征:首剂量 成人 1 μg/天 老年病人 0.5 μg/天

体重20 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 1 μg/天

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 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 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
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注意事项: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1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实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他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他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

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儿童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老年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0. 高血钙患者服用洋地黄制剂可能加速心律失常,所以洋地黄制剂与阿法骨化醇同时应用时必须严密监视病人的情况。

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它酶诱导的抗惊厥药的病人,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才能产生疗效。

同时服用矿物油(长期),消胆胺,硫糖铝和抗酸铝制剂时,可能减少阿法骨化醇的吸收。

含镁的抗酸制剂或轻泻剂与阿法骨化醇同时服用可能导致高镁血症,因而对慢性肾透析病人应谨慎使用。

阿法骨化醇与含钙制剂及噻嗪类利尿剂同时服用时,可能会增加高血钙的危险。

由于阿法骨化醇是一种强效的维生素D衍生物,应避免同时使用药理剂量的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以免产生可能的加合作用及高血钙症。

药物过量:

表现:高血钙临床表现为肌病、疲劳、虚弱、头晕、瞌睡、头痛、恶心、口干、便秘、腹泻、胃灼热、呕吐、腹痛或其它胃肠不适、肌肉痛、骨痛、关节痛、瘙痒或心悸。

治疗:出现高血钙应停止服用阿法骨化醇。严重高血钙可能需要支持性措施,并用利尿剂和输液,或皮质类甾醇进行治疗。早期治疗急性超剂量采用洗胃和/或服用矿物油,以减少改的吸收并促进粪便排泄。

药理毒理:

阿法骨化醇在肝脏被迅速转化成1,25-二羟基维生素D3,后者为维生素D3的代谢物,起到调节钙和磷酸盐代谢的作用。由于这一转化过程很迅速,故阿法骨化醇的临床效应与1,25-二羟基维生素D3基本一致。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提高体内血循环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水平,从而增加钙、磷酸盐的肠道吸收,促进骨矿化,降低血浆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同时减少骨钙消溶,最终缓解骨和肌肉疼痛以及改善与绝经、衰老和内分泌变化引起的肠道钙吸收障碍所导致的骨质疏松。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1μ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61.6± 13.6pg/ml,达峰时间平均为8小时(6-16小时)。

贮藏:

密闭,避光,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双铝水泡眼包装 0.25μg:
(1)10粒/板,1板/盒
(2)10粒/板,2板/盒
(3)10粒/板,3板/盒
1μg:10粒/板,1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1)0.25μg:JX20050162(2)1μg:JX20050027

批准文号:

(1)0.25μg:国药准字J20080075
(2)1μg:国药准字J20080076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1)0.25μg:BH20080106
(2)1μg:BH20080105

生产企业:

以色列梯瓦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以色列梯瓦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
【地址】Kfar Saba 44102, Israel
【省份/国家】以色列

包装企业: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Sino-American Kunming Baker Norton Pharmaceutical Co., Ltd.
【地址】昆明市西郊七公里
【邮编】650100
【省份/国家】云南省
【电话】0871-8181600
【传真】0871-818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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