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2007年03月07日
盐酸班布特罗片
帮备Bambec
Bambuterol Hydrochloride Tablets
Yan Suan Ban Bu Te Luo Pian
本品活性成份及其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为:
活性成份:盐酸班布特罗
化学名称: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8H29N3O5HCl
分子量:403.90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呼吸系统药物 >> 平喘药 >>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支气管哮喘、慢性哮喘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1)10mg (2)20mg
口服,每晚睡前口服1次,剂量应个体化。
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对口服β2受体激动剂耐受性良好的患者,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
肾功能不全(肾小球虑过率GFR≤50毫升/分)的患者,初始剂量建议用5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10mg。
2-5岁儿童:亚洲儿童推荐的初始剂量为5mg。
6-12岁儿童:一天10mg,不建议亚洲儿童的使用剂量超过10mg。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皮疹等。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交感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 对患有高血压、缺血性心脏病、快速型心律失常、严重心力衰竭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运动员慎用。
动物试验未见致畸作用,但建议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内慎用。尚不知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物是否会分泌入乳汁,特布他林可随乳汁分泌,但在治疗剂量时不会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有报道发现母亲使用β2受体激动剂,其早产新生儿有一过性的低血糖。
2岁以下儿童的剂量尚未确定。
同成人。
0. 1.与其它拟交感胺类药合用作用加强,毒性增加。
2.不宜与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合用。
3.肌松药氯琥珀胆碱(琥珀胆碱)由血浆胆碱酯酶灭活,班布特罗能部分抑制血浆胆碱酯酶,从而延长氯琥珀胆碱(琥珀胆碱)的肌松作用,这种抑制作用是剂量依赖性的,停用班布特罗后能完全逆转该作用。与其它由胆碱酯酶代谢的肌松药也会有这种相互作用。
4.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同时使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和利尿剂会加重这种作用。
目前尚未有班布特罗服用过量的病例报道。从理论上讲,过量有可能导致血中特布他林的血药浓度升高,因此其症状如同服用特布他林过量:头痛、焦虑、震颤、强直性肌肉痉挛、心悸、心律不齐。特布他林过量时,有时会发生血压下降的现象。
实验室报告:有时会发生高血糖及乳酸中毒。高剂量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导致体内钾重新分布而引发低钾血症,这种情况通常不需要治疗。
过量的班布特罗也可能引起血浆胆碱酯酶的抑制,可能持续数天。
过量的治疗
轻微或中度病例:减低剂量。如支气管扩张作用不明显时,再缓慢地增加剂量。
严重病例:洗胃,服用活性炭,测定酸碱平衡、血糖及电解质,监测心率及血压,调整代谢异常。推荐选用对心脏有选择性地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治疗心律不齐;使用β受体阻滞剂须非常谨慎,因其可能诱发支气管阻塞。如果因β2受体介导的外周血管阻力减小而导致血压下降,可给予血容量扩增剂。
本品在体内转化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是一种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选择性激动β2受体,舒张支气管平滑肌,改善通气功能,对运动诱发的哮喘和过敏性哮喘均有良好的预防和抑制发作的作用。特布他林能抑制内源性致痉物质的释放及内源性介质引起的支气管粘膜水肿,降低血清总lgE,抑制变态反应。特布他林还能提高支气管粘膜纤毛廓清能力,也可舒张子宫平滑肌。
口服盐酸班布特罗后,大约口服剂量的20%被吸收,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吸收。吸收后被缓慢代谢成有活性的特布他林。盐酸班布特罗和中间代谢物对肺组织显示有亲和力,在肺组织内液进行盐酸班布特罗转→特布他林的代谢。因此在肺中活性药物可以达到较高浓度。口服本药后,约7小时可以达到活性代谢物-特布他林的最高血药浓度,半衰期为17小时左右。在成人,吸收量的10%转变成特布他林。儿童特布他林的清除率低于成人,但同时班布特罗转化成特布他林的量也较低。盐酸班布特罗及它的代谢物,主要由肾脏排出。
30℃以下保存。
铝塑泡包装,10片/板×1板/盒。
暂定36个月
(1)10mg WS-665(X-530)-98(1)(2)20mg WS-665(X-530)-98(2)
10mg:国药准字 H19990072
20mg:国药准字 H19990073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