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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度沙胺滴眼液

核准日期:2007年1月31日 修订日期: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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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洛度沙胺滴眼液

阿乐迈Alomide

Lodoxamide Eye Drops

Luo Du Sha An Di Yan Ye

成份:

活性成分:氨丁醇洛度沙胺1.78mg(相当于洛度沙胺1mg)
化学名称:氮,氮·-(2-氯基-5-氰基-间-亚苯基)二噁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1H4CIN3O6·[C4H11NO3]2
分子量:553.91
保存剂:苯扎氯铵。
非活性成份: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枸橼酸钠、柠檬酸、依地酸二钠、四丁酚醛和纯净水。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眼科用药 >> 其他眼科用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
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卡他性结膜炎、巨大乳头性睑结膜炎、过敏性或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解除其症状和体征。
2.由 I型速发性变态反应(或肥大细胞)引起的非感染性炎性眼疾。

规格:

5ml:5mg(0.1%)

用法用量:

成人和2岁以上儿童每日4次,每次1-2滴。
应告诉患者滴用本品的疗效取决于是否有规律地滴药。用药后症状(如不适、痒感、异物感、畏光、刺痛、流泪、分泌物、眼红和水肿、球结膜、角膜缘和角膜上皮病变)的明显缓解通常需数天。用药后一旦症状减轻,应坚持用药至进一步改善,有时需持续治疗4周。如果治疗需要,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联合应用。

不良反应:

一般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对照临床试验发现,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滴药后有短暂轻微不适感,如灼热、刺痛、痒和流泪,约在8.7%的病人中发生。

禁忌:

对本药高度敏感者。

注意事项:

1.本药仅限外用,不能注射。
2.勿与滴眼瓶口接触,以免污染药液。
3.用药物时勿配戴隐性眼镜,需等数小时后方可配戴。
4.用药次数勿任意增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未发现本药对母体的生殖能力、胚胎及新生动物有不良影响,但尚没有对妊娠妇女进行严格的有关临床药理试验,因此妊娠妇女应慎用。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

儿童用药:

目前尚缺乏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详细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

同成年人。

药物相互作用:

0. 目前尚缺乏相关研究资料。

药物过量:

尚无滴用本品后发生过量的报告。如果用量太大,可用清水冲洗眼部。目前尚不知道吞服本品后的症状。如发生这种情况,可由医生决定是否进行催吐。

药理毒理:

洛草氨酸是一种肥大细胞稳定剂,通过抑制肥大细胞脱颗粒,降低靶细胞膜对钙离子的通透性,而抑制I型速发变态反应,防止致敏原导致的支气管痉挛及肺功能的降低,也可抑制由于反应素、IgE及抗原介导反应出现的皮肤血管通透性的增加。用本药点眼时,可对睑结膜血管产生同样的反应,用于治疗过敏性眼病。体外试验证实,本药阻止特异性抗原所导致的组织胺的释放,此外还可阻止肥大细胞及其它炎症性介质的释放(如SRS-A,即过敏反应的慢反应物质,亦即肽-白三烯)。洛草氨酸还可阻止受刺激后,钙离子向肥大细胞内的转移,从而抑制组织胺的释放,并且抑制嗜酸细胞的趋化作用。一般用药7天疗效明显可见,用药14-21天症状即可控制,继续治疗则病情进一步改善。

药代动力学:

目前尚缺乏本品详细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资料。

贮藏:

1.15-27℃保存,防止儿童接触到。
2.开瓶后一个月,药液应勿再滴用。

包装:

装于5毫升DROP-TAINER 塑料滴瓶中。1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19980121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H20100018

生产企业:

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Alcon(China)Ophthalmology Products Co. Ltd.
【省份/国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