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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刚烷胺颗粒

核准日期:2007年3月2日 修订日期: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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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盐酸金刚烷胺颗粒[药典]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Granules[药典]

Yan Suan Jin Gang Wan An Ke Li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微生物药 >> 抗病毒药 >> 其他抗病毒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神经系统用药 >> 抗帕金森病与其他运动障碍性疾病药 >> 抗帕金森病药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味甜。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甲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本品与灭活的甲型流感病毒疫苗合并时可促进机体产生预防性抗体。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9岁小儿每8小时口服1.5~3mg/kg,每日剂量不超过150mg;9岁以上儿童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

不良反应: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减少。
2.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3.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儿禁用。
3.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4.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注意事项:

1.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2.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
(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
(4)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患。
(5)肾功能障碍。

儿童用药:

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0. 1.服药期间不宜饮用含酒精饮料,因可增加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眩晕、头重脚轻、直立性低血压等。
1. 2.抗胆碱药、抗抑郁药、抗运动障碍药、抗组胺药、止泻药、含阿片类或吩噻嗪等药物与本品联合应用时可能增强抗胆碱样不良反应,如意识障碍、幻觉、恶梦等。因此上述药物或本品的剂量宜酌减;同时应注意可能出现麻痹性回肠。
2. 3.本品不宜与中枢神经兴奋剂合用,以免引起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如不安、易激惹、失眠、抽搐或心律紊乱等。
3. 4.氢氯噻嗪和氨苯蝶啶等利尿剂与本品同用时,可能减少本品经肾清除量,导致血药浓度增高和毒性反应。
4.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可出现惊厥、严重的情绪或其他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支持疗法:根据病情分别给于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率失常药,必要时可加用其他药物。 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患儿每间隔5~10分钟给0.5mg,最大用量每小时甚至可达2mg。

药理毒理:

本品能阻断甲型流感病毒脱壳及其核酸释放至呼吸道上皮细胞中,对已经穿入细胞内的病毒亦有影响其初期复制的作用。由于本品是在病毒与细胞之间起作用,并无宿主特异性,对预防或接触病毒初期用药较为有效。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在胃肠道内吸收迅速且完全。血浆中蛋白结合率为67%,吸收后分布于唾液、鼻分泌液、泪液及肺组织等中。本品在体内几乎不代谢,仅有少量乙酰化代谢物。血半衰期(t1/2)为11~15小时,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其半衰期可延长至7~10天, 90%以上的原形经肾小球滤过随尿排出,部分可被动再吸收;在酸性尿中排泄率可迅速增加。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资料来源:

CFDA药品说明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