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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洗剂

修订日期:200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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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酮康唑洗剂

采乐Triatop

Ketoconazole Lotion

Tong Kang Zuo Xi Ji

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乙醚硫酸钠、十二烷基乙醚硫代琥珀酸二钠、椰子汁酸二乙醇胺、水解动物胶原月桂基二胺、甲基葡萄糖二油酸脂-聚乙二醇-120、咪唑烷基脲、芳草香型香精、盐酸、赤藓红钠、氢氧化钠、氯化钠和纯化水。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微生物药 >> 抗真菌药 >> 唑类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皮肤科用药 >> 皮肤抗感染药 >> 皮肤抗真菌药

性状:

本品为粉红色至橙色澄清粘稠液体。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规格:

2%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花斑癣,每日1次,连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将本品适量涂于皮肤或已润湿的头发上,搓揉3-5分钟后,用水洗净。

不良反应:

局部使用本品治疗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见的不良反应有:用药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油腻或干燥,用药局部头发纹理异常,干燥或油腻。有报道对头发受到化学损伤或灰发的病人,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头发褪色。此外,偶见过敏反应。用药部位可能出现由刺激或过敏引起的接触性皮炎。油性及干性头发罕见报告发色改变,主要在灰发或频繁进行漂白、烫发等患者中。极罕见病例中出现过敏反应、脱发、皮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

禁忌:

对酮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使用2~4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不含激素,在使用时,对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建议应在2~3周内逐渐停用皮质激素类药物,以防止发生反跳现象(反跳现象是指症状控制之后减量太快或突然停药可使原病复发或加重)。
12.脱发增加通常与脂溢性皮炎和头皮屑有关。在使用本品时罕见脱发增加的报告。
13.本品如被意外食入,仅需进行支持疗法,不应进行催吐或洗胃。

药物相互作用:

0.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杀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缓解通常由花斑癣、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头皮屑)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贮藏:

避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包装:

塑料瓶包装:50毫升/瓶/盒,100毫升/瓶/盒
PET/ALU/PE复合膜袋装:8×5毫升/袋/盒,2×5毫升/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588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万寿北路34号
【邮编】710043
【省份/国家】陕西省
【电话】400 888 9988
【传真】(029)82576616
【热线】800-840-9688
【主页】http://www.xian-janssen.com.cn

使用介绍:

如何用本品治疗头皮屑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附:瓶装开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