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平台知识手册

注射用硫普罗宁

核准日期:2007年04月17日 修订日期:2012年03月08日

收藏

药品名称:

注射用硫普罗宁

凯西莱

Tiopronin for Injection

Zhu She Yong Liu Pu Luo Ni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硫普罗宁,辅料为右旋糖酐40。
硫普罗宁的化学名称为:N-(2-巯基丙酰基)-甘氨酸,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20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肝病辅助治疗药 >> 其他肝病辅助治疗用药

性状: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

适应症: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
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及重金属的解毒。
3、用于降低放化疗的不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
4、用于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

规格:

0.1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日一次,连续4周。
配制方法:临用前将每0.1g注射用硫普罗宁先用5%的碳酸氢钠注射液2ml溶解,再扩溶至5%-10%的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在硫普罗宁注射剂型上市后收集的1560例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中,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15例,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的79例(死亡1例)。其他不良反应还有皮疹、瘙痒、恶心、呕吐、发热、寒战、头晕、心慌、胸闷、颌下腺腮腺肿大、喉水肿、呼吸困难、 过敏样反应等。
2.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3.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 以下,或者血小板计数降到每毫升10×106 以下,建议停药。
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即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6.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7.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8.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9.长期、大量应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
10.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出现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用。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注意事项: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
以下患者慎用
(1)老年患者。
(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
(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妇女禁用本药。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本药可通过乳汁分泌,有使乳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故哺乳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年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0. 本药不应与具有氧化作用的药物合用。

药物过量:

当用药过量时,短时间内可引起血压下降,呼吸加快,此时应立即停药,同时应监测生命体征并予以支持对症处理。

药理毒理:

硫普罗宁是一种与青霉胺性质相似的含巯基药物,具有保护肝脏组织及细胞的作用。动物试验显示,硫普罗宁能够通过提供巯基,防止四氯化碳、乙硫氨酸、对乙酰氨基酚等造成的肝脏损害,并对慢性肝损伤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硫普罗宁可以使肝细胞线粒体中ATP酶的活性降低,从而保护肝线粒体结构,改善肝功能。此外,硫普罗宁还可以通过巯基与自由基的可逆结合,清除自由基。

药代动力学:

给大鼠口服硫普罗宁(MPG),自尿中排泄量较低(0.015%),静脉注射后尿中排泄量则明显增高(22.35%)。静脉注射后血中水平高,且至30分钟均可检出,口服60分钟血浆达高峰,直至120分钟可检出。
在人体口服、肌内注射后,尿中排泄量相近(肌注为10%~12%,口服15.47%),但肌注后排泄时间延长,需8~24小时,血浆水平也较口服为高。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

包装: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药用溴化丁基橡胶塞;(6支注射用硫普罗宁+6支专用溶剂)/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 -(X-001)-2005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86

生产企业: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经济开发区青龙路399号
【邮编】453731
【省份/国家】河南省
【电话】0373-5589178
【传真】0373-5589380
【主页】http://www.xy-j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