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2007年03月09日 修订日期:2009年06月26日 2009年12月09日 2010年3月25日 2010年6月7日 2011年05月23日 2012年04月09日
拉米夫定片
益平维Epivir ( 3TC )
Lamivudine Tablets
La Mi Fu Ding Pian
拉米夫定的化学名称为 :(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5-(1,3-氧硫杂环戊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微生物药 >> 抗病毒药 >> 逆转录酶抑制药
本药为灰色钻石型薄膜衣片,一面刻有"GXEJ7"。
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和儿童。
300mg x 30 片
患者的初始治疗应由有治疗HIV感染经验的医师进行。
成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 :推荐剂量为拉米夫定每日300 mg。可选择服用150 mg每日2次或300 mg每日1次(见注意事项)。300 mg片仅适用于每日1次用药。
如患者从每日2次服药改为每日1次,则需在服用150 mg片每日2次的次日清晨服用300 mg片,每日1次。如果患者从每日2次服药改为每日晚上服药1次,可在早晨服用150 mg片1次,晚上再服用300 mg片。如果患者希望从每日1次服药改为每日2次,则需在当日服用足够治疗剂量,在次日清晨改为服用150 mg片,每日2次。
儿童 :3月龄至12岁儿童 :推荐的剂量为每次4 mg/k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300 mg/天。
3月龄以下儿童 :目前掌握数据的很少,不足以向该患者群提出特殊推荐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对于不适于服用片剂的患者和儿童,有益平维口服液。
益平维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肾损害 :中重度肾损害的患者对拉米夫定的清除减少,使拉米夫定的血浆浓度(AUC)升高。因此对肌酐清除率<30 mL/分的患者,应减少拉米夫定的剂量,方法如下。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0 mL/分者,首次剂量150 mg,维持剂量150 mg每天2次 ;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0-<50 mL/分者,首次剂量150 mg,维持剂量150 mg每天1次 ;
肌酐清除率<30 mL/分者,若所需剂量小于150 mg,建议使用口服液。
肾损害的儿童患者使用拉米夫定的资料尚不充分。鉴于儿童和成人对拉米夫定的清除是近似的,因此对于肾损伤的儿童患者,按照同样百分比减少药物剂量。
3个月至12岁的儿童 :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0 mL/分者,首次剂量4 mg/kg,维持剂量4 mg/kg每天2次 ;
肌酐清除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0-<50 mL/分者,首次剂量4 mg/kg,维持剂量4 mg/kg每天1次 ;
肌酐清除率15-<30 mL/分者,首次剂量4 mg/kg,维持剂量2.6 mg/kg每天1次 ;
肌酐清除率5-<15 mL/分者,首次剂量4 mg/kg,维持剂量1.3 mg/kg每天1次 ;
肌酐清除率<5 mL/分者,首次剂量1.3 mg/kg,维持剂量0.7 mg/kg每天1次。
肝损害 :来自中重度肝损害患者的资料显示,肝功能不全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影响不显著。根据这些资料,对于有中-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除非同时伴有肾功能受损。
在用本品治疗HIV疾病中,有下列不良事件的报告。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清楚这些不良事件是药物相关的,还是潜在的疾病造成的。
有可能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分别按照身体系统、器官类别和发生率等列表如下 :
不良反应分类的常规表述为 :非常普遍(>10%),常见(1-10%),不常见(0.1-1%),罕见(0.01-0.1%),极罕见(<0.01%)。
血液和淋巴系统症状 不常见 :嗜中性白细胞减少症、贫血(这两者有时较严重),血小板减少症 ;极罕见 :真性红细胞发育不良。
神经系统 常见:头痛、失眠 ;极罕见 :外周神经病或感觉异常。
呼吸道、胸部和纵膈 常见 :咳嗽、鼻部症状。
胃肠道 常见 :恶心,呕吐,上腹痛或腹痛,腹泻 ;罕见 :血清淀粉酶升高,胰腺炎已有报道。
肝 不常见 :肝酶一过性升高(AST、ALT) ;罕见 :肝炎。
皮肤与皮下组织 常见 :皮疹、脱发。
肌肉骨骼与关节组织 常见 :关节痛、肌肉功能失调 ;罕见 :横纹肌溶解。
其它 常见 :疲劳、不适、发热。
在使用核苷类似物的患者,已有发生乳酸酸中毒通常伴严重肝肿大和脂肪肝的病例报告,有时会危及生命(详见注意事项)。
接受联合抗逆转录药物治疗的HIV患者,有伴发机体脂肪重新分布(脂肪代谢障碍),包括外周及面部皮下脂肪减少、腹部和内脏脂肪增加、乳房增大和颈背部脂肪堆积(水牛样肩胛部脂肪沉着)。
联合抗逆转录药物治疗有伴发代谢异常,如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胰岛素抵抗、高血糖和高乳酸血症(见注意事项)。
已知对拉米夫定或拉米夫定制剂中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建议不要单独使用本药治疗。
对于中重度肾损害的患者,因拉米夫定的清除减少,使得其终末血浆半衰期增加。因此,应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
每日1次剂量(300 mg每日1次) :临床研究证明服用拉米夫定每日1次或2次未见明显差别。此结果是从未使用过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主要为HIV感染的无症状病人(CDC阶段A)中获得的。
接受本药或任何其它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可能会继续发生机会性感染和其它HIV感染并发症,因此,应由有治疗HIV相关疾病经验的医师对患者进行密切临床观察。
应告诉患者,目前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包括本药,未获证明能够预防HIV经性接触或血源污染传播的危险。应继续给予适当的预防。
胰腺炎 :罕有接受本药治疗的患者发生胰腺炎的报告。但还不清楚这些病例是因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缘故,还是由于潜在的HIV疾病所致。一旦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临床征象、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应考虑胰腺炎的发生而立即停止使用。
乳酸酸中毒 :使用核苷类似物后有出现乳酸酸中毒的报道,通常与严重肝肿大和脂肪肝有关。早期症状(symptomatic hyperlactatemia)包括良性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和腹痛),不明确的身体不适、食欲不振、体重减轻,呼吸道症状(急促和/或深呼吸)或神经学方面的症状(包括运动神经衰弱)。
乳酸酸中毒,有较高的死亡率,可能与胰腺炎、肝损伤、肾损伤有关。
乳酸酸中毒通常在治疗数月后发生。
当患者出现原因不明的代谢性/乳酸酸中毒、进行性肝肿大或转氨酶迅速升高,应立即停止核苷类似物的治疗。
任何患肝肿大、肝炎或有肝脏疾病危险因素和脂肪肝(包括药品或酒精)的患者(特别是肥胖妇女)服用核苷类似物时应小心。合并感染丙型肝炎和采用α干扰素或三唑核苷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能造成特殊风险。
应密切观察上述病人。
接受联合抗逆转录药物治疗的HIV患者,有伴发机体脂肪重新分布(脂肪代谢障碍)。这些事件的长期结果目前尚未知 ;对其机制的认识尚不全面。有假设认为内脏脂肪过多症与蛋白酶抑制剂(PIS)、脂肪萎缩症与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有关。脂肪障碍的高危险性与个体因素(如年龄)有关,也与药物相关因素有关,如长期抗逆转录药物治疗和伴发代谢紊乱。临床检查应包括对脂肪重新分布的体征评价。应考虑检查空腹血脂和血糖水平。应以临床适用来控制脂质紊乱。
合并乙肝病毒感染的患者:临床试验和拉米夫定上市后的使用情况显示,某些慢性乙肝病毒(HBV)感染的患者一旦停用拉米夫定,就会出现临床和实验室检查方面肝炎复发的证据。这种情况在失代偿性肝脏疾病的患者可能出现更严重的不良后果。如果合并HBV感染的患者停用本药,应考虑定期监测其肝功能试验和HBV复制的标志物。
免疫重建综合征 :患有严重免疫缺陷的HIV感染患者,在开始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ART)治疗时,可引起无症状的或残余机会性感染的炎症反应,并导致严重的临床状况或症状恶化。一般的,这些反应可在开始ART治疗时的前几周或几月内观察到。如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全身性和/或局灶性分支杆菌感染和耶氏肺孢子虫(卡氏肺囊虫)肺炎。发生任何炎性症状必须立即评估,必要时给予治疗。
对开车和操纵机器的影响 :目前尚未研究拉米夫定对开车行为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
妊娠 :尚未确定拉米夫定对人类妊娠安全性的影响。对动物繁殖的研究未显示拉米夫定有致畸作用,该药对雄性和雌性动物的生育能力无影响。当怀孕雌兔体内的拉米夫定与人类相当的剂量水平时,拉米夫定引起动物早期胚胎死亡。药物可以经胎盘被动转运,婴儿出生时的血清拉米夫定浓度与脐带血清和母亲分娩时的药物血清浓度相同。
虽然动物的生殖研究不一定总能预料人类的反应,但建议在妊娠的前3个月不要使用拉米夫定。
哺乳 :口服拉米夫定可经乳汁排泄,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血清相同。由于拉米夫定和病毒均可进入乳汁,所以建议服用本药的母亲不要对婴儿进行母乳喂养。为避免HIV的传播,建议感染HIV的母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对婴儿进行母乳喂养。
参见用法用量。
参见用法用量中成人的用药剂量。
0. 由于代谢少、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少以及几乎完全的经肾脏清除,拉米夫定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小。
有人观察到,齐多夫定与拉米夫定合用时,齐多夫定的Cmax中度升高(28%),但总暴露(AUC)水平无显著变化。齐多夫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见药代动力学)。
应考虑拉米夫定与其它同时使用的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尤其是清除的主要途径都是通过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如甲氧苄啶)在肾脏进行主动分泌的药物。其它药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仅部分经此机制清除,未显示与拉米夫定有相互作用。核苷类似物(如去羟肌苷,)同齐多夫定一样,不经此机制清除,不可能与拉米夫定发生相互作用。
同服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160 mg/800 mg,其中的甲氧苄啶成份使拉米夫定暴露增加40%,磺胺甲噁唑成份不发生相互作用。然而,除非患者肾功能受损,否则不必调整拉米夫定的用量(见用法用量)。拉米夫定对甲氧苄啶或磺胺甲噁唑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当需要同时使用上述药物时,应对患者进行临床监测。应避免将拉米夫定与治疗卡氏肺囊虫肺炎(PCP)及弓形体病时大剂量复方甲噁唑(co-trimoxazole)合用。
拉米夫定的代谢不涉及CYP3A,不可能与经此系统代谢的药物(如蛋白酶抑制剂)发生相互作用。
在未获得进一步的资料之前,建议不要将拉米夫定与静脉注射的更昔洛韦或膦甲酸盐合用。
当拉米夫定与扎西他滨合用时,拉米夫定可能抑制细胞内的扎西他滨磷酸化。因此,拉米夫定不推荐与扎西他滨合用。
在急性动物实验研究中,拉米夫定的剂量达很高水平时,并未导致任何器官的中毒反应。关于人类使用急性过量拉米夫定后造成后果的研究资料很少。从目前的资料看,患者能够恢复,没有致死的病例。在上述药物过量的情况下,患者未表现特殊的特征和症状。
如果患者服药过量,应对其进行监测,必要时,给予常规支持治疗。因为拉米夫定是可透析的,所以治疗药物过量时可采用透析的方法虽然目前尚未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药理作用
本药为核苷类似物,ATC代号 :J05AF05。
拉米夫定是一种核苷类似物,具有抑制HIV和HBV的作用。拉米夫定在细胞内代谢为拉米夫定5'-三磷酸盐,其主要作用方式是作为病毒逆转录时的链终止物。上述三磷酸盐在体外选择性地抑制HIV-1和HIV-2的复制,它对于已对齐多夫定耐药HIV也有抑制作用。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联合应用时,在对抗细胞培养中的临床分离株的抗HIV-1活性方面显示增敏作用。
HIV-1对拉米夫定耐药表现为改变M184V氨基酸与逆转录酶的活性区域的距离,使两者更接近。此变异在体外试验和采用含拉米夫定进行抗病毒治疗的HIV-1感染者中均有发现。M184V变种对拉米夫定表现出很低的敏感性,并且在体外试验中显示较低的病毒复制能力。体外试验表明:对齐多夫定耐药的病毒分离株当对拉米夫定产生耐药时,该病毒分离株将再度对齐多夫定敏感,但该项发现的临床相关性尚未被确定。
M184V逆转录酶的交叉耐药性限于抗逆转录病毒的核苷类抑制剂中。齐多夫定和司坦夫定保持对于拉米夫定耐药的HIV-1的抗病毒活性。对于只含M184V变种的对拉米夫定耐药的HIV-1,阿巴卡韦仍保持其抗病毒活性。M184V变种对去羟肌苷和扎西他滨的敏感性降低了近4倍,但该发现的临床意义尚未知。体外敏感性试验还未实现标准化,试验结果因方法学的因素而异。
在体外试验中,证明拉米夫定对于外周血淋巴细胞、体外建立的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巨噬细胞株及各类骨髓祖细胞的毒性低。
临床经验 临床试验显示,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联合用药能够降低HIV-1的病毒载量,提高CD4细胞计数。临床终点分析数据提示,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合用,显著降低疾病进展和患者死亡危险。
临床证据显示,在既往未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患者中,拉米夫定加齐多夫定能延缓齐多夫定耐药株的发生。
拉米夫定已被广泛地应用于与其他同类(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或不同类(蛋白酶抑制剂、非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抗病毒药物的联合疗法中。
包含拉米夫定的多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疗法,不仅对从未接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患者有显著疗效,同时也可治疗M184V变异病毒感染的患者。
关于体外HIV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与临床疗效的关系正在研究中。
已有数据显示,拉米夫定以100 mg每天1次的剂量用药时,对治疗成人慢性HBV感染有效(临床研究的详细资料,参见贺普丁说明书内容)。然而,对于HIV感染的治疗,只有每日300 mg拉米夫定的剂量(与其他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合用)显示有效。
目前,尚无本品对HIV合并HBV感染的患者进行的专门研究。
毒理研究
在使用拉米夫定的动物毒性研究中,大剂量时不发生重要器官中毒反应。在最高剂量水平时,可见肝肾功能指标受到轻度影响(有时伴肝脏重量减轻)的情况。注意到的临床相关效应为红细胞计数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在细菌试验中,拉米夫定无致突变作用,但是,与其它许多核苷类似物一样,拉米夫定在体外细胞生成测定和小鼠淋巴瘤测定中有活性。拉米夫定在血浆浓度高于预计的临床血浆水平40-50倍的情况下,在体内无基因毒性。因为无法用体内试验证实拉米夫定的体外致突变作用,所以总的来说,拉米夫定并不代表对接受治疗的患者有基因毒性的危险。
在大鼠和小鼠中进行的远期致癌研究结果显示,拉米夫定无任何与人类相关的致癌可能性。
吸收 :拉米夫定经胃肠道吸收良好,成人口服拉米夫定的生物利用度一般为80-85%。口服后,平均到达最高血清浓度(Cmax)的时间(tmax)约为1小时。在治疗剂量(即4 mg/kg/日,分2次服用,间隔12小时)下,Cmax为1.5-1.9 mg/mL。
拉米夫定150 mg片与300 mg片在AUC、Cmax和Tmax方面呈剂量相关的生物等效。
拉米夫定与食物同时服用,使tmax延长,Cmax降低(降低47%)。但拉米夫定的吸收量不受影响(根据AUC)。
与齐多夫定合用时齐多夫定暴露增加13%,血浆峰浓度升高28%。考虑到这对患者的安全无意义,因此不需调整剂量。
分布 :通过静脉注射的研究了解到,拉米夫定的平均分布容积为1.3 L/kg。所观察到的清除半衰期为5-7小时。拉米夫定的平均系统清除率约为0.32 L/h/kg,以通过肾脏的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清除为主(>70%)。
拉米夫定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呈线性药代动力学,与主要血浆蛋白白蛋白的结合较少(在体外研究中,与白蛋白的结合<16-36%)。
较少的数据显示,拉米夫定能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到达脑脊液(CSF)。口服拉米夫定后2-4小时的平均CSF与血清拉米夫定浓度的比值约为0.12。尚不了解拉米夫定进入中枢神经系统的确切量或与任何临床效应的关系。
代谢 :本品的活性部分,细胞内拉米夫定三磷酸盐的终末半衰期(16-19小时)较血浆拉米夫定半衰期(5-7小时)长。对60位成年健康受试者的临床研究表明,服用本品300 mg片每天1次与服用本品150 mg片每日2次在稳态状态下其细胞内三磷酸盐的AUC24和Cmax的药代动力学是等效的。
拉米夫定主要以原型通过肾脏的排泄而清除。需在体内代谢的药物与拉米夫定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拉米夫定经肝脏代谢的量小(5-10%),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低。
清除:对肾脏损伤患者的研究显示,拉米夫定的清除受肾功能不全的影响。对肌酐清除率低于50 mL/分的患者,推荐的用药剂量见剂量节(用法与用量)。与复方甲噁唑成份之一甲氧苄啶的相互作用使治疗剂量的拉米夫定暴露增加40%。除非患者有肾脏损伤,否则不需为此进行剂量调整(见相互作用和用法用量)。有肾脏损害的患者,同时使用复方甲噁唑和拉米夫定时需接受慎重检查。
儿童药代动力学 :在一般情况下,儿科患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人相同。然而,12岁以下儿科患者的绝对生物利用度降低(大约55-65%)。此外,年幼儿科患者的系统清除率较高,随年龄增长,系统清除率下降,至12岁左右时,接近成人。由于上述差异,对3月龄至12岁儿童的推荐剂量为8 mg/kg/日,该剂量使成人与儿童的暴露水平相似(平均AUC大约为5000 ng/h/mL)。
关于3月龄以下儿童药代动力学的资料很少。在1周龄的新生儿,与儿科患者相比,前者的口服拉米夫定清除减少,可能是由于其肾脏功能不成熟和吸收差异所致。因此,为达到与成人及儿童相同的暴露量,新生儿的推荐剂量为4 mg/kg/日。对肾小球滤过作用估算提示,要达到近似成人和儿童的暴露量,推荐6周龄及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8 mg/kg/日。
妊娠的药代动力学 :妊娠晚期孕妇口服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与非妊娠成人相同。
30℃以下贮存。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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