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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洛芬滴眼液

核准日期:2009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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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普拉洛芬滴眼液

Pranoprofen Eye Drops

Pu La Luo Fen Di Yan 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其化学名称为:(RS)-2-(10氢-9-噁-1-氮杂蒽-6-基) 丙酸
其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5H13NO3
分子量:255.27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眼科用药 >> 其他眼科用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适应症: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规格:

0.1%。

用法用量: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在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

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

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禁忌: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注意事项: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儿童用药: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0.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1.药理作用

(1)对家兔实验性葡萄膜炎的抗炎作用

本品对注射牛血清蛋白而引起的家兔实验性葡萄膜炎具有抗炎作用。

(2)对大鼠实验性结膜炎的抗炎作用

本品对鹿角菜胶,花生四烯酸而引起的大鼠实验性急性结膜水肿和由制霉菌素,芥子引起的实验性持续性结膜水肿显示了明显的抗炎作用。

另外,对于抗体抗血清引起的实验性过敏性结膜炎也显示了明显的抗炎作用。

2.作用机制

大鼠、豚鼠、家兔的体内及体外试验,证明了本药具有抑制前列腺素的生成和稳定细胞膜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对家兔双眼用0.1%14C-普拉洛芬滴眼液每次0.01ml 滴眼4次,每次间隔3分钟。过30分钟、1、2、4、6、8小时后测定放射活性。

滴眼30分钟后眼组织的放射活性监测结果浓度递减顺序排列为:角膜、结膜、前部巩膜、外眼肌、房水、虹膜、睫状体、后部巩膜。另一方面,视网膜、脉络膜、晶状体、血液、肝脏中药物的分布很少,玻璃体中几乎没有发现。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开封后必须避光保存。

包装:

聚酯(PET)瓶,5ml/支,1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7522009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827

生产企业: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
【邮编】253034
【省份/国家】山东省
【电话】0534-2757988
【传真】0534-275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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