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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修订日期:2007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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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丁克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Cream

Yan Suan Te Bi Nai Fen Ru Gao

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酚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皮肤科用药 >> 皮肤抗感染药 >> 皮肤抗真菌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微生物药 >> 抗真菌药 >> 丙烯胺类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规格:

10克:0.1克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0.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铝管包装,1支/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 WS1-(X-115)-2004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135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43号
【邮编】250100
【省份/国家】山东省
【电话】(0531)83126288/83126545
【传真】(0531)83126688
【主页】www.qilu-pharma.com
【说明】原名:齐鲁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