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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果糖口服溶液

核准日期:2007年1月4日 修订日期:2010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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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乳果糖口服溶液

利动

Lactulose Oral Solution

Ru Guo Tang Kou Fu Rong 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果糖。
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
其结构式:

分子式:C12H22O11
分子量:342.30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肝病辅助治疗药 >> 其他肝病辅助治疗用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泻药 >> 容积性泻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浅棕黄色的澄清粘稠液体。

适应症:

- 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
- 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规格:

每1ml含乳果糖0.667g。

用法用量: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

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

年龄 起始剂量 维持剂量
成人 每日30毫升 每日10-25毫升
7-14岁儿童 每日15毫升 每日10-15毫升
1-6岁儿童 每日5-10毫升 每日5-10毫升
婴儿 每日5毫升 每日5毫升

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

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

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
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不良反应: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禁忌:

1、半乳糖血症
2、肠梗阻,急腹痛及与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

注意事项:

1、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3、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

药物相互作用:

0. 尚不明确。
本品可导致结肠pH值下降,故可能引致结肠pH值依赖性药物的失活(如5-ASA)。

药物过量:

若剂量过高,可能出现腹痛或腹泻,停药即可。

药理毒理:

乳果糖在结肠中被消化道菌丛转化成低分子量有机酸,导致肠道内pH值下降,并通过渗透作用增加结肠内容量。上述作用刺激结肠蠕动,保持大便通畅,缓解便秘,同时恢复结肠的生理节律。

在肝性脑病(PSE)、肝昏迷和昏迷前期,上述作用促进肠道嗜酸菌(如乳酸杆菌)的生长,抑制蛋白分解菌;促进肠内容物的酸化从而使氨转变为离子状态;降低接触pH值并发挥渗透效应导泻;刺激细菌利用氨进行蛋白合成,改善氮代谢。

药代动力学:

乳果糖口服后几乎不被吸收,以原型到达结肠,继而被肠道菌群分解代谢。在25-50克(40-75毫升)剂量下,可完全代谢;超过该剂量时,则部分以原型排出。

贮藏:

常温(10-30℃),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PET瓶装:(1) 60ml/瓶 (2) 75ml/瓶 (3)100ml/瓶 (4) 150ml/瓶 (5) 200ml/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730

生产企业: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Beijing Hanmi Pharmaceutical Co. Ltd.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西路10号
【邮编】101312
【省份/国家】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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