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眼检查法是眼震检查法中一种,受检者按检查者手指所示方向,向左、右、上、下及正前方5个基本方向注视,观察其眼球运动。
按眼震强度的不同,可将其分为3度:Ⅰ°眼震仅出现于向快相侧注视时;Ⅱ°向快相侧及向前正视时均有眼震;Ⅲ°向前及向快、慢相方向注视时皆出现眼震。
异常结果:常有眩晕、恶心呕吐等植物神经症状,严重程度与眼震强度一致。 需要检查人群:头晕目眩者。
不合宜人群:前庭功能完好者。 检查前禁忌:乱滴眼药水。 检查时要求:受检者配合检查者指示。
检查者立于受检者正前方或稍偏于一侧。受检者按检查者手指所示方向,向左、右、上、下及正前方5个基本方向注视,观察其眼球运动。
位置性眩晕,老年眩晕,肝火眩晕,痰浊眩晕,老年人颈性眩晕